空调系统的夏季冷负荷应包括以下各项,并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空调系统所服务的空调区的夏季总冷负荷,设有温度自控时,宜按所有空调房间作为一个整体空间进行逐时冷负荷计算所得的综合至大小时冷负荷确定;
2)新风冷负荷应按至小新风量标准和夏季室外空调计算干、湿球温度确定;
3)空气处理过程中产生冷热抵消现象引起的冷负荷;
4)空气通过风机、风管的温升引起的冷负荷,当回风管敷设在非空调空间时,应考虑漏入风量对回风参数的影响;
5)风管漏风引起的附加冷负荷;
6)在确定空调系统的夏季冷负荷时,应考虑各空调房间在使用时间上的不同,采用小于 1的同时使用系数 。
上部送风形式 ,洁净室标准,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1 一般房间宜采用百叶风口或条缝型风口从单侧或双侧送风,射流宜贴附;
2 房间的上部空间有条件时,洁净室施工,宜采用贴附射流的散流器送风;层高较高时,可采用直片式散流器送风;
3 会堂、体育馆、影剧院等高大空间,宜采用喷口或旋流风口送风;
4 区域温差和人员活动区风速要求严格、单位面积风量较大、室温允许波动范 围较小的空调房间,宜采用孔板下送风方式;
5 演播室等室内余热量大的高大空间,宜采用可伸缩的圆筒形风口下送风方式;
6 高度 ≥10m且体积>10000m3的高大建筑空间,如上部无温度要求,宜采用分层空调;送风宜采用侧送,回风口在同侧下部。
回风口和排风口的位置,应根据对人员活动区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应设在送风射流区和人员经常停留的地方;采用侧送时,洁净室压差,回风口宜设在送风口的同侧下方;
2、房间高度较大且冬季送热风时,或采用孔板送风和散流器向下送风时,回风口宜设在房间下部;
3、以夏季送冷风为主的空调区域,当采用顶部送回风方式时,顶部回风口宜与灯具相结合;
4、建筑顶层、或吊顶上部存在较大发热量、或吊顶空间较大时,不宜直接从吊顶回风;
5、有走廊的多间空调房间,有条件时,可采用走廊回风,但走廊断面风速不宜过大;
6、采用置换通风方式时,回风口应置于活动区高度以上,达州洁净室,排风口应高于回风口。
5.4.13回风口的风速,可按表5.4.13选用;当房间内噪声标准要求较高时,回风口风速应适当降低 。